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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生杀老师母女案开庭 检察官流泪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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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0:3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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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旁听席上的哭声,两被告人把头低的更低了。
“那个8岁的小姑娘多才多艺……但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尽情享受生活和童年的快乐,就已被凶手连刺9刀夺去生命,一个原本和谐美满的家,瞬间就失去了妻子,失去了最宝贝的女儿,我也是个女孩的父亲,怎么能不难过……”

  昨日上午,三原学生杀害昔日老师母女案在咸阳中院公开一审。已经从事公诉工作18年的检察官王纪江在最后陈词时,说到被两名歹徒残忍杀害的8岁小女孩,禁不住几度哽咽,甚至失声痛哭,让人动容。

  因旁听者多 改在咸阳中院审理

  去年7月26日下午,三原县一家属楼发生一起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死者为一对母女,女孩只有8岁。三原县警方不到一天就将凶手缉拿归案。由于遇害的母亲为三原县某中学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该案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令人震惊的是,凶手竟是这名老师昔日的学生。本报曾对该案件进行报道。

  该案原定于今年4月19日在三原县法院公开审理,但由于要求旁听人太多,以至于法院的大门都被赶来旁听的群众挤破,出于安全考虑,该案将审判地点改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2时,该案一审开庭。

  案发前一天 老师还邀他做客

  据悉,被害人刘长青在遇害前一天,在楼下遇到了自己昔日的学生陈晨,还非常热情地邀请他到家里做客,请他吃鸡翅。而被告人陈晨为了实施抢劫,多次以借水为由到刘长青老师家踩点,刘老师没有丝毫的怀疑。

  法庭调查显示,两名被告人陈晨和张鑫因为“缺钱花”,便预谋对刘长青实施抢劫。作案时,张鑫对被害人刘长青连刺了24刀,而陈晨在杀死年仅8岁的小姑娘时,说了句“对不起”之后,闭着眼睛,向小姑娘连刺9刀直至其死亡。而当刘长青遭遇飞来横祸,已深受重伤时,仍然挣扎着央求两个凶手放过孩子,但张鑫一脚将刘长青踢倒,还让陈晨再补几刀,犯罪手段极为残忍。

  公诉人几度哽咽 泪流满面

  本案公诉人、咸阳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纪江在最后陈述阶段,痛陈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时说:“今天开庭支持公诉,心情非常沉重。两名被告人犯罪时都已年满18岁,都有很好的家庭,有很好的工作,有美好的未来。我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而感到惋惜。但在提审他们时,我没有看到他们忏悔的眼泪,没有看到他们的悔罪之心,没有看到他们畏惧法律的眼神……连做出来的忏悔都没有,他们无所谓的表情让我感到震惊!受害人中,那名只有8岁的小女孩儿,多才多艺,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和骄傲,他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本应享受天伦之乐,但因为被告人的残忍和贪婪,使相濡以沫白头到老的承诺化成了悲伤……童真的欢笑,撒娇的身影,一个还没有尽情享受生活和童年快乐的孩子成为父亲永久和痛苦的回忆……”陈词中,他几度哽咽,甚至泪流满面。旁听席上也传来阵阵悲戚的抽噎声……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两被告人陈晨、张鑫均表示认罪伏法。法庭宣布将根据调查情况,经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日宣判。

  庭审后,王纪江告诉记者,从业18年来,他已记不清支持公诉多少案件了,唯独这起案件,每当想起那名8岁的小女孩儿被害的场景,便泪流满面,“我也是一名父亲,也有一个女儿,她就是我的掌上明珠。看到那么一个幼小而可爱的生命瞬间就被夺走,谁都会为她难过、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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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10 10:51:00 | 只看该作者
这些孩子太暴力, 思想扭曲~
板凳
发表于 2011-5-10 10:52:00 | 只看该作者
教育出一群垃圾败类!
地板
发表于 2011-5-10 11:00:00 | 只看该作者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5
发表于 2011-5-10 11:02:00 | 只看该作者
冷血动物,,
6
发表于 2011-5-10 11:23:00 | 只看该作者
这些孩子太暴力, 思想扭曲~
7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1:26: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现在的孩子都太暴力了
不过呢`我感觉现在的老师素质也不怎么样。。。亲身经历过几个垃圾老师
8
发表于 2011-5-10 11:39:00 | 只看该作者
唉,人心难测呀.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在这世上.
9
发表于 2011-5-10 11:45:00 | 只看该作者
人渣呀
10
发表于 2011-5-10 12:45:00 | 只看该作者
天理不容呀
11
发表于 2011-5-10 13:04:00 | 只看该作者
生命可贵啊
12
发表于 2011-5-10 13:31:00 | 只看该作者
对凶手我只想说,连畜生都不如~
13
发表于 2011-5-10 13:36:00 | 只看该作者
社会进步了,变态就多了。
14
发表于 2011-5-10 13:44: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也太残忍了吧...心理变态啊...
15
发表于 2011-5-10 19:32:00 | 只看该作者
汗,判死刑才知道后悔
16
发表于 2011-5-11 11:59:00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存在各种悲剧!
17
发表于 2011-5-13 17:43:00 | 只看该作者
哎。。悲哀。。。。!!!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17:4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乌龟兄弟 的帖子

本来就是一个悲哀的社会
19
发表于 2011-5-13 17:48:00 | 只看该作者
哎,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哎,死刑。我看见我朋友被判的。看着他晕倒在法庭。还有一个笑着出法庭,都疯了~!
20
发表于 2011-5-13 18:54:00 | 只看该作者
都是没好好教育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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