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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公安局经过深入工作,在嫌犯父亲的带领下民警们远赴邯郸成功敦促一名敲诈勒索嫌犯投案自首。
2011年1月14日中午,一名年轻女子主动以与四川籍打工人员刘某谈对象为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数名男子以此女子为其中一男子之妻欲告发刘某强奸为由,殴打并敲诈勒索刘某现金7000元。
案发后,大城县公安局流标刑警队经侦查很快锁定了作案犯罪嫌疑人并展开抓捕工作,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作案后潜逃。流标刑警队在不断加大抓捕力度的同时,积极敦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
5月13日,办案民警再次找到梁某的父亲,向其深入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让其明白利害关系。经耐心工作,梁某的父亲答应愿意协助公安机关找到梁某,规劝其投案自首,但其只知道梁某在邯郸打工,具体地址不详。办案民警立即与梁某的父亲乘火车一同赶赴邯郸。
13日晚到达邯郸火车站后,通过电话沟通说服教育梁某也愿意投案,争取从轻处理。后犯罪嫌疑人梁某从务工地点乘出租车赶到邯郸火车站,如实供述了参与敲诈勒索作案的犯罪事实。
2011年1月11日,一名女子与一名男子找到梁某,三人密谋敲诈刘某。后该女子频频与刘某联系并于1月14日中午在大城县城一歌厅内发生了性关系。后另外三人骗说该女子为其中一人的妻子,殴打并欲告发刘某强奸,后梁某等人从中“说和”私了,刘某被勒索现金7000元,并写下一张13000元的欠条后才被放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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